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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和变更的审批
发布时间:2009-4-29 9:47:19 作者:
 

项目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和变更的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李爱云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
、工商预先名称核准书
3
、组织机构及配备人员名单
4
、章程和规章制度 
5
10万元以上的注册验资证明
6
5名以上获得演员资格的《演员个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7
、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清单 
8
、房屋平面图、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9
、场地验收意见书
10
、其他

审批条件

1、申请报告
2
、工商预先名称核准书
3
、组织机构及配备人员名单
4
、章程和规章制度
 
5
10万元以上的注册验资证明
6
5名以上获得演员资格的《演员个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7
、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清单
 
8
、房屋平面图、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9
、场地验收意见书
10
、其他

审批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发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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