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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和变更的审批
发布时间:2009-4-29 9:46:14 作者:
 

项目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和变更的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李爱云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设立:

一、初审阶段

1、申请报告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表》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增设经营项目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5、《申请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书面声明》

6、《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员情况登记表》

7、场所图纸(位置示意图、平面结构示意图)

8、场所建筑合格证明、房产使用权证明

9、企业章程

二、审核阶段

10、《验资报告》

11、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照片)

12、电脑拓扑图及IP地址材料

13、消防安全合格文书

14、公安机关信息安全批准文书

 

 

 

变更:

1、申请报告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表》。

3、企业股东决议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5、各变更事项对应材料:

□变更单位名称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验资报告》

□变更企业类型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申请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书面声明》

4《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员情况登记表》

□变更经营地址(含改建、扩建)

1)场所图纸(位置示意图、平面结构示意图)

2)场所建筑合格证明、房产使用权证明

3)电脑拓扑图及IP地址

4)消防审核合格决定书

5)公安机关核准文书

□变更计算机台数

电脑拓扑图及IP地址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中所需要的所有条件审核合格

审批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审批流程

1、申请(告知承诺)
2
、受理(批准立项)
3
、审核
4
、现场验审
5
、发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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