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和变更的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设立申请书。2、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3、确定的业务范围。4、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5、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审批条件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向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文广出版局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许可证》,申请人持证放映证到所在地工商局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电影放映单位变更或终止放映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并向原审批的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审批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2002年2月1日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三十九条规定
审批流程
申请、审批、发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