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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和变更的审批
发布时间:2009-4-29 9:45:47 作者:
 

项目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和变更的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李爱云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
、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3
、确定的业务范围。
4
、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5
、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审批条件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向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文广出版局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许可证》,申请人持证放映证到所在地工商局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电影放映单位变更或终止放映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并向原审批的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审批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200221日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三十九条规定

 

审批流程

申请、审批、发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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