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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发布时间:2009-4-29 9:43:46 作者:
 

项目名称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体育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李爱云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天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
、活动站点基本情况、人员组成。
3
、负责人基本情况。
4
、练习内容(功法)。

审批条件

加强对健身气功管理,保障健身气功的健康发展

审批依据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2000911日国家体育总局第4号令

审批流程

申请、审核、批准、发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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