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评标管理制度
一、只有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评标室,其他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室(监督人员除外)。
二、进入评标室的人员在评标结束前禁止与外界联系,包括不得随意与室外人员交谈,手机、小灵通、寻呼机及其它通讯器材一律暂交中心工作人员保管。
三、组织评标的负责人或招管办人员,在评标前须对参加评标人宣读《专家评标工作纪律》,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四、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遵守评标有关规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县招管办报告。
五、县招管办、县监察局将采取评标前监督、评标中巡查等方式,加强对评标工作的监督,参与评标的人应自觉接受监督。评标监控人员须坚守岗位,保证监视、监听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得失职。
六、县招管办、县监察局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取消其专家资格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