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中心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作为季度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迟到、早退每超过5分钟作一次,单次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日处理。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确需外出需办理相关手续:
(1)因公外出要登记,并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外出时间较长的,要向分管领导报告。
(2)因私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日以下的,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含三日)的,由分管主任核准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4、请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工作人员请假时,要向领导汇报正在办理的重要事项和工作,并作好移交手续。
5、各类请假均实行书面形式,并于当天报送领导审批,在得到同意答复后方可离岗。
6、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并履行好值班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