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行政审批中心 > 反腐倡廉 > 正文
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08-11-21 14:47:59 作者:

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中心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作为季度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迟到、早退每超过5分钟作一次,单次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日处理。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确需外出需办理相关手续:

1)因公外出要登记,并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外出时间较长的,要向分管领导报告。

2)因私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日以下的,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含三日)的,由分管主任核准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4、请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工作人员请假时,要向领导汇报正在办理的重要事项和工作,并作好移交手续。

5、各类请假均实行书面形式,并于当天报送领导审批,在得到同意答复后方可离岗。

6、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并履行好值班职责。 

版权所有: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技术支持:联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