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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廉政守则
发布时间:2008-11-21 14:47:25 作者:

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廉政守则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二、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从投标人、业主单位等处为家属、子女、亲属谋取私利。

三、不准索贿受贿。

四、不准向投标人收取回扣、佣金和其它形式的好处。

五、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正性的各种宴请。

六、不准参与由投标人、业主单位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准到投标人、业主单位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

八、不准泄露招标底价、投标人 、标书内容等招投标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九、参加公务活动所收的纪念品、礼品一律上交,由中心统一处理。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二、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从投标人、业主单位等处为家属、子女、亲属谋取私利。

三、不准索贿受贿。

四、不准向投标人收取回扣、佣金和其它形式的好处。

五、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正性的各种宴请。

六、不准参与由投标人、业主单位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准到投标人、业主单位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

八、不准泄露招标底价、投标人 、标书内容等招投标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九、参加公务活动所收的纪念品、礼品一律上交,由中心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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