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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发布时间:2009-4-28 16:22:01 作者:
 

项目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

项目类型

便民服务 

受理部门

 县行政服务中心

质监窗口

机构代码

 00266459-9

受理人

 王雪平

承办人

王雪平 

审核人

 王雪平

批准人

 王雪平

法定期限

 7

承诺期限

 2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国家发改价格[2003]82号,合计148/证。 

申报材料

⒈企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1.1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市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 组织机构代法定表人(或负责人)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1.3 携带单位公章。

1.4(换证)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变更时还需提供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情况登记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2.1 提交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发的《松阳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3 携带单位公章。

2.4(换证)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3.1 提交县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总工会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3 携带单位公章。

3.4(换证)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4、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4.1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应提交县政府或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政府非常设机构应提交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4.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3 携带单位公章。

4.4(换证)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5、其他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5.1 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事务所应提供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内设机构应提交政府职能部门成立该组织机构的文件及该组织机构目前还存在的上级证明,并提交该内设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记者站应提交新闻出版局核发的记者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管部门提供的机构存在证明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复印件;期刊应提供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3 携带单位公章。

5.4(换证)原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

本帐户。 

审批条件

⒈经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办事处。
⒉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各类事业单位。
⒊经县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 经县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⒋经县总工会核准登记的产业工会、基层工会。
⒌经县编委认可的县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
;

⒍经县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事务所。 

审批依据

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码管理办法》

《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审批流程

 ⒈申请:申请人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和上述申报材料。

⒉审查、受理、发证:审批实施机关经过审查,资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给予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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