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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准备案
发布时间:2009-4-28 16:15:51 作者:
 

项目名称

 产品标准备案

项目类型

 便民服务

受理部门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综合业务科

机构代码

00266459-9 

受理人

 詹开新

承办人

 吴庆华

审核人

 詹开新

批准人

吴庆华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企业标准备案,须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经查验登记后即返还(老企业);

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份;

4、企业标准纸质文本四份,备案盖章后返还给企业二份;

  5、企业标准电子文本(一份);

  6、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二份);

  7、企业标准审查纪要附审查人员名单(签字)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2、执行上级标准备案,须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经查验登记后即返还;

  3、有关产品标准文本或复印件一份;

  4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登记表份。

 

审批条件

松阳县属企业和由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

医疗器械、消毒药械、消防产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农药、浓缩饲料、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等产品的标准按《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应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审批流程

 1、符合备案要求,签发备案号,给予备案并盖备案章;新办企业发给标准登记证。

2、不符合要求的,退还企业修改。

备注

 企业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应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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