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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国有产权交易须知(附流程图)
发布时间:2006-9-29 10:51:15 作者:

一、交易范围:

国有产权是指国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

具体包括:

(一)国有企业整体或部分产(股)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股权;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国有产权;

(四)国有特许经营权;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国有产权。

二、出让方申请产权交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产权出让委托书;

(二)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法定证明;

(三)产权权属的证明文件;

(四)产权所有者准予产权出让的有关文件和证明;

(五)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有关资产评估核准文件或评估备案表;

(六)出让标的情况的说明;

(七)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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