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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政府采购办事须知(附流程图)
发布时间:2006-9-29 10:26:19 作者:

一、范围和规模:

(一)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

(二)  采购目录之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即单项预算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货物、服务,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工程设备物资材料采购和堪察、设计、测量、监理等服务采购,应当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申请必须提供的资料:

()财政部门资金使用手续;

()经济技术条件和要求,大型、复杂或工程性货物、服务采购

还应提供图纸等资料;

()采购项目的市场调查情况;

()采购方案和项目预算书;

()预算拨款申请单、预算外资金拨款申请单,或采购预缴款收

据,或资金结算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

()其他有关资料。

 

  

松阳县政府采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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