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土地利用科
机构代码
0026642-5
受理人
叶伟贞
承办人
审核人
叶军龙
批准人
叶茂松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20天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耕地占用税(财税局收):12.5元/平方米。
申报材料
1、 农村私人建房用地:(1)、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2)、用地申请;(3)实地踏勘记录表;(4)公示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选址意见书);(6)、原住宅土地证;(7)、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拆迁安置用地:(1)、拆迁安排建房用地呈报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拆迁合同;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由国土所统一报送)――相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信访、地籍、耕保)――利用科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办理审批手续——移交登记所办理土地登记(规划区)——窗口发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