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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核 
发布时间:2009-4-28 15:55:06 作者:
 

         

项目名称

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核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规划耕保科

机构代码

0026642-5

受理人

林斌礼

承办人

叶七玲

审核人

 徐伟民

批准人

郑富荣

法定期限

 20

承诺期限

20天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1、耕地开垦费:20/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的,另加15/平方米;2、耕地占用税(财税局收):12.5/平方米3、征地管理费:耕地2200 / ,非耕地1800/亩;4、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不可预见费:耕地2200/亩,非耕地1800/亩。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2、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及其他批准文件;3、发展计划局或经贸局批复(项目立项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安全、环保等部门意见;6、预审意见书(国土局耕保科提供);7、用地勘测定界图(土地规划勘测所);81500――1000平面布置图,蓝晒图或电脑绘图(业主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建设局盖章有效);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高层、大面积、地质灾害易发区);10、建设用地单位资质证明(出让);11、地价评估报告(出让);12、“二公告”即县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土地管理部门征地补偿方案公告(上报市级审批时用)。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信访科、耕保科提供预审意见――测量队提供用地平面图――土地利用科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县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土地交易中心签订出让合同——窗口发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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