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采矿权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地质矿产科
机构代码
0026642-5
受理人
周美仙
承办人
纪日候
审核人
泮献仁
批准人
徐经验
法定期限
30天
承诺期限
30天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1、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额的2%;2、采矿权使用费:500元/平方公里年;
3、采矿权出让价款: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和招、拍、挂确定;4、采矿登记费:200-500元/本;5、采矿证办证费:50-100元/本;6、换证费:100元/本。
申报材料
(1)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2)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3)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复印件;(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5)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6)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7)矿山企业名称预登记材料复印件;(8)采矿权有偿使用费缴纳发票复印件。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审批流程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采矿权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人提出设立采矿权申请——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填写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写开发利用方案(包括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签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交纳有关费用——发放采矿许可证。
备注
填表人: 金新德 电话:8064158